2名考生有携带规定以外物品的考试违纪行为;146名考生分别有夹带、剽窃和携带通讯设备等考试作弊行为。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》教育部令第33号)有关规定,将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2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果的处置;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46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置。2021年4月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。